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精神,建立和拓展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吸取社会民意,切实增大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深化和巩固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建设成效,推动阳光政府建设,提高我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营造有利于全省纤维产品质量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额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度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筹抓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各项制度的深入落实,以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作保证,建立和完善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吸取和尊重社会民众意见,促进公权力的正确行使,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切实推动纤维检验所自身建设,着力破解纤维产品质量发展难题,推动纤维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是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确保依法行政的准确性;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健全,公权力行使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着力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检验数据公正、准确;四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所从事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民众参政议政的意识;五是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现象,依法行政成效明显提高;六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协商,建立良好的政群关系;七是全面提升依法办事、为民办事、诚信服务的能力;八是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公权力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解放思想,深化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按照省局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内部法制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机制,创新管理手段,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促进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自觉性,锻炼和提升化解矛盾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公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促进我所自身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四、实施范围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覆盖全所范围,各科、室是主要的实施力量。 五、具体内容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严格分工,建立责任,抓好落实; 2.开展宣传动员,抓好基础工作,促进全面建设。 (二)重大决策听证 1.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依据省局实施办法抓好黑心棉整治应急预案的听证工作; 2.由执法科具体负责,业务科、检验科协助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制度执行流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措施。 (三)重要事项公示 1.落实重要事项公示制度,依据省局实施办法抓好拟建新疆乌苏联合试验室的公示工作; 2.由监督一科具体负责,监督二科、三科协助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制度执行流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措施。 (四)重点工作通报 1.落实重点工作通报制度,依据省局实施办法抓好纤维检验所整体搬迁至现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通报工作; 2.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检验科、监督二科、三科协助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制度执行流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措施。 (五)政务信息查询 1.落实政务信息查询制度,依据省局实施办法抓好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落实; 2.完善政务信息软硬件建设,提升政务信息管理质量; 3.由业务科具体负责,办公室、执法科、检验科协助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制度执行流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措施。 (六)培训教育 1.采取讲解、授课的形式,明确实施四项制度的法律意义、目标和任务; 2.通过对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解释和典型范例的学习,明确实施四项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 3.明确责任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员职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便于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和执行力得到充分体现,按照2009年2月27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组织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经纤检所党支部研究决定,成立云南省纤维检验所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由所长陶然任组长;党支部书记郑廷周、副所长李勤、郭凤琪任副组长;魏光满、杨林坤、杨继军、李旭萍、梁宁、任伟、杨浩、何灿刚、余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建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行政办公室,负责建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日常工作。郭凤琪兼办公室主任;魏光满、杨林坤、杨继军为工作人员。 七、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 3月28日—4月8日为学习宣传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阶段。 具体措施:⑴采取支部会、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各科室组织学习等形式,扩大学习层面,拓挖学习深度,提高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本质要求,高度重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重要性,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主要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09〕40号)精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41号)精神以及2009年2月27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⑵广泛动员,加强宣传。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增大宣传力度,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行系统性、连续性的深度跟踪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⑶总结推行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各项制度以来的工作经验,继续深化和巩固工作成效。把推行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和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紧密结合起来,防止急功近利、前学后忘,克服形式主义;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计划、宣传方案、实施细则等,于4月10日前完成,4月6日完成征求意见修改,4月10日前正式上报省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处、监察室和信息中心;⑸各科室通过学习要制定工作措施,并于4月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基础建设 3月28日—4月3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任务急,时间紧,要求高,学习宣传与组织实施阶段同时进行,边学边做,确保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 具体措施:⑴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各项推行工作落到实处;⑵收集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建立、完善政务信息数据库;⑶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编印成册,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⑷认真组织动员学习,夯实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思想根基;⑸完善根本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在我所各项工作、各个层面得到有效贯彻。 第三阶段:内容建设 具体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制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宣传方案、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各责任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省局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建立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执行流程,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 具体措施:四项制度领导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工作。⑴4月10日前检查学习领会和准备情况;⑵4月15日前检查验收各科室制定措施情况;⑶4月20日前检查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4)每月和一个季度,结合月工作安排、季度工作讲评,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进行绩效考评估;(5)半年和年底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对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全面检查验收。 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在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计划、建立目标、分步实施、明确责任,深入落实法制政府和责任政府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以现有制度保障新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抓好抓紧落实工作,加快推行实施步伐,有力推动阳光政府建设,确保自身建设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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