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纤维检验所召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部署工作大会
按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自今年3月1日起,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将推行以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和省局工作部署,云南省纤维检验所于3月1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由姜达书记主持并首先宣布了云南省纤维检验所关于成立实施交通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决定》,陶然所长随后组织传达学习了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省局杨榆坚局长在全省质监系统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视频会议上讲话的精神、省局关于成立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决定》,总结了2009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并就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陶所长要求,全所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设效能政府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涵,认识和准确把握其丰富性、广泛性、时效性、艰巨性等特点,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注重分工协作,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务实推进工作、统筹落实进度,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扎扎实实抓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制建设,不断提升制度落实水平;继续全面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拓展制度实施范围;继续巩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成效,完善制度建设推行机制,整体推进全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的实施。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四项制度的实施,努力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姜达书记最后强调,开展和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二是与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相结合;三是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相结合。(云南省纤维检验所供稿)